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:
申请: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。
审核: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,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。
批准: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,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;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。
以上是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一般流程,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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